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、 审核全院教学工作统一规划,对重点工作监督落实; 二、 监督、审批年度教学计划、总结、经费预算; 三、 定期召开全院教学会议,布置、汇报教学工作; 四、 审批教师资格; 五、 经常听取教学办公室工作汇报,监督教务工作的重要环节,解决教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; 六、 领导监督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; 七、 领导教学与教学管理的研究和改革工作; 八、 定期进行教学行政查房,深入教研室了解教学的全面情况,现场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。
科教科工作制度 一、 按照医院科研、教学规划、计划和工作任务,认真的组织实施和总结; 二、 严格执行医院科研、教学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,做好检查、指导、协调、服务工作。 三、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、掌握科研、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,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 四、 经常与重点科室主任共同协商科室建设的有关问题,帮助解决困难,做好协调工作。 五、 做好科研、教学和文书档案等资料的登记、保管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 六、 积极配合其它行政部门的有关工作,并做好各种材料的上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