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校党委领导下履行维护、建设、参与和教育职能,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"桥梁"和"纽带"作用,通过各种渠道,反映教职工的意见,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。
二、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,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。
三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组织指导分工会工作,做好工作总结。
四、组织会员学习,全面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,造就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。
五、 组织开展"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"活动,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、民主、法制、纪律教育、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教育。
六、 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娱体育活动,办好教职工俱乐部和指导群众社团、协会工作。
七、 主持评选、推荐和表彰校级以上劳动模范、群团、先进工作者、"三八"红旗手、,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人物。
八、 发展会员,接转会员组织关系,管理会员会籍档案。坚持创建"职工之家"和"职工小家"活动。
九、 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,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。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做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新女性。
十、 依法收、管、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。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。重大节日、假日组织慰问伤病、生活特困的教职工;做好会员和教职工福利工作。
十一、 管理校计划生育办公室,抓好计划生育工作。
完成上级工会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