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、护士学校教务科工作职责
教务科是负责全院(校)教学管理研究和教学、教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、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,负责拟定全院(校)教学工作计划;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;总结教学方面各种经验;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与调整、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和评估。
三、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、实施全院(校)全日制本、专科、中专课程计划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;组织全院(校)的教学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。
四、负责制定全院(校)教材建设规划和组织全院(校)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、订购、印刷和供应工作。
五、组织制定全院(校)各专业的实习计划,监督检查见习、实习情况,总结实习经验,统筹建设教育实习基地。
六、负责组织全院(校)排课及教室调配与管理工作。
(一)负责课程计划实施(课程运行管理)
1、收集教师授课的有关信息;做好排课工作。
2、编制、印发班级课表、教室安排表、教师授课表。
(二)统一调度全校教室,分配、协调各类教学用房(教室、语音室、电教室等),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管理。
(三)考试管理:组织CET、计算机等级考试。组织校内考试,做好考务工作。汇集保管试题。负责试题保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。
(四)负责数据统计与文件归档。对教务管理信息、数据进行统计,做好有关文件、表册等材料的管理归档工作。
(五)负责计算机教务工作的辅助管理,维护、管理、保存、利用信息数据库。
七、负责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联系、协作工作,组织实施联合办学规划与方案,学习各兄弟院校的经验。
八、负责组织全院(校)课程、学科建设,提出课程、学科建设规划,并组织建设规划的实施、总结工作。
九、负责组织全院(校)各级、各类教育评估工作。
十、负责全院(校)教学业务经费的掌管、监督及使用。
十一、完成学院(校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科长岗位职责
一、在院长(主管副院长)领导下,提出学年、学期和各个阶段的工作思路。
二、负责组织全科的行政业务学习和政治思想工作,提高全科人员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调动全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,较好地完成全科的工作任务,同时负责教学业务人员的培养工作。
三、维护教学秩序的正常运作,做好检查、总结工作。
四、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制定全院(校)的教学工作计划,总结教学经验;组织力量及时了解全院(校)教学情况,亲自深入教学第一线听取意见,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、教学体制的改革意见,推进学校教育、教学的改革。
五、负责全院(校)教学业务经费的分配、掌管及使用,认真做好财经审批工作。
六、负责处理科内日常行政、业务工作,完成院(校)领导交办的工作。
副科长岗位职责
一、协助科长做好教务科的各项工作,完成科长交办的工作。
二、负责指导、检查全校课程计划的修订和计划的落实。
三、负责组织全院(校)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教学工作及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。
四、负责全院(校)的教务日常工作:考试、排课、教室管理等的组织安排。
五、负责全院(校)的成绩管理工作。
六、对全校教学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、指导,并对全校教学设备的增添、更新、维修调配提出建议。
七、印制、发放教务管理各种表格及相关资料。
八、完成教务信息、数据的管理、统计及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实习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本、专科生临床实习和生产实习。
(一)草拟全校实习指导性文件和工作计划,编印实习工作手册及相关表格,统筹安排实习工作。
(二)制定、审核院(校)临床实习、生产实习、社会实践经费的预算和开支。
(三)审定院(系)实习工作计划,检查实习准备情况,检查实习点实习工作,听取实习工作汇报,并向主管领导汇报。
(四)加强实习点的联系,建设实习(践)基地。
(五)对实习工作进行评价分析,总结和研究实习工作,提出实习改革的方案和措施。
(六)对毕业班学生讲授实习指导课。
(七)协助院(校)组织临床实习、社会实践、教学见习与参观等活动。
二、完成院(校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主任岗位职责
一、负责本室的行政业务,保证本室各项工作顺利完成。
二、制定本室工作计划,制订、修改有关临床实践、技能训练等规章制度。
三、组织人员深入实习点检查实习工作,做好实习工作总结。
四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实习工作情况。
五、完成院(校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